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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完成棚户区改造39.9万户
  
发布日期:2014-4-16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次数::1539
4月15日,记者从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上获悉,自2008年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截至2013年,全省已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39.9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32.5万户,占81.5%。2013年,我省共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2.74万户,占当年目标任务的105.45%。根据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2014年将改造21.15万户,较去年增加了约10万户。
    近年来,我省制定了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政策,编制完成《全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并将棚户区改造纳入考核指标,促进了棚改工作。
    为了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规划任务,我省将坚持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国有企业改制、推进城市建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探索项目捆绑开发,解决好资金瓶颈问题;坚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改造方式并举,保护好历史优秀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将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坚持主体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加强物业管理,确保新建小区公共服务管理不留空白;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继续推广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标识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把棚户区改造建设成百姓的放心房、安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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