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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推出十条措施稳定工业增长
  
发布日期:2014-5-9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次数::5228
面对第一季度榆林市工业经济市场需求不足、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榆林市政府坚定信心,沉着应对,从释放产能、减轻企业负担、拓宽产品销路、加大实体企业金融支持等多层面出台《榆林市2014年工业稳增长十条意见》,激活经济发展引擎,提振经济增长信心。
    受宏观调控政策变化、环保压力和市场供需矛盾影响,一季度,榆林市工业经济运行波动较大,经济运行延续了去年下行的态势,1—3月工业增加值增速8.1%,较去年同期下滑0.9个百分点。《榆林市2014年工业稳增长十条意见》从保持主要工业产品稳定增长、提高煤炭外运能力和拓宽销路、减轻企业负担、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主体培育、实行产品促销奖励、新增产能项目贷款贴息、推动产业调整转型等措施,确保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榆林市稳定工业增长具体举措有:该市加快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提高煤矿核定产能;加强与长庆、延长、延安石油公司等中省企业对接,争取第二条供油管线尽快开工,保持主要工业产品稳定增长。落实和争取神朔线、太中银铁路和西康二线、黄韩侯铁路原煤运力,同时加快研究煤炭经销模式转变,建成启用榆林煤炭交易中心,争取在榆林设立煤炭期货交割仓,制定“榆林煤”标准,实行产品促销奖励,提高煤炭外运能力和销售。降低企业成本主要为继续停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一律取消未经国家和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从低收取,取缔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出台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方案,降低载能企业用电成本,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市、县财政实行奖励,增强企业主体培育。对今年新竣工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产能项目,由市、县财政给予一个季度贴息贷款。重点扶持兰炭、金属镁、聚氯乙烯、汽车、轻纺等产业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调整转型。资金扶持主要为建立融资企业后备库,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平台的银政企对接,构建多元性融资体系,财政投入一亿元“助保贷”铺底资金,出台《榆林市中小微企业“助保贷”实施方案》,形成信贷资金规模效应和杠杆放大效应。
    为确保工业稳定增长,榆林市提出了全市主要工业品增长目标,其中煤炭产量要达3.75亿吨,原油1265万吨,原油加工420万吨,天然气165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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