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1-10月份,全市区域内财政总收入完成182.6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65亿元,占年度预算(75亿元)的83.5%,超进度0.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口径增长22.95%,增收8.9亿元,增幅名列全省第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07.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2.9%,较上年同期增长13.6%,增支24.8亿元,增幅名列全省第四,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经济平稳运行,公共财政收入增长好于财政总收入。今年以来,我市经济整体运行情况较为平稳,前三季度GDP增幅保持在13%左右,其中1-9月份GDP增长13.6%,其他主要经济指标均较上年有所增长,在经济“稳中有进”形势带动下,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幅保持在20%左右,财政总收入增幅维持在2%左右。支撑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一是今年政策因素影响小于去年,由于今年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和消费税实现减少,重点税源企业长庆石化股份公司对地方收入贡献增长较多。二是今年地方税收增速稳定,增幅基本在16%左右,高于上年6个百分点;三是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今年以来,各级加大非税收入征管,非税收入一直保持18%左右增长,增幅高于税收2-3个百分点,带动地方收入总体增长。
税收增幅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市级税收好于县级。今年以来,除煤炭行业疲软外,我市成品油、电力、建材、房地产等行业产能逐步释放,全市税收增势明显好于去年,增幅一直稳定在15%-20%的区间,高出上年同期5-10个百分点。近四个月以来,税收增速分别为16.03%、16.09%、17.38%、16.6%。税收收入增幅稳定增长得益于:一是主体税种拉动,其中:增值税较上年增长15.3%,主要是成品油实现增值税和电力行业实现增值税增加了1.1亿元;营业税较上年增长12.7%,主要是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增加较多;城建税较上年增长26.8%,主要是成品油改革政策对今年影响少,较去年少划了8106万元。二是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贡献大,到10月两税较上年增长45.8%,高于税收平均增幅29.2个百分点,带动税收增幅7.6个百分点。
1-10月份,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15.2亿元,较上年增长25.1%,增幅高出全市平均8.5个百分点;县级税收收入完成30.6亿元,较上年增长12.9%,增幅低于全市平均3.7个百分点。
财政支出增幅放缓,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中央转移支付政策影响,财政支出增幅放缓。为此,市财政部门将均衡进度作为支出工作的重点,逐月下达支出任务,逐月考核通报,督促序时支出任务按期完成。市政府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下发后,我市进一步细化措施抓落实。1-10月份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07.4亿元,增长13.6%,较上年下降5.6个百分点;支出月平均增幅18.7%,较上年下降3.2个百分点。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重点。截至10月底,各项民生支出完成167亿元,占到支出总额的8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0.7亿元,增长24.8%;教育支出完成44.6亿元,增长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3.3亿元,增长18.6%;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2亿元,增长17%;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9.7亿元,增长22.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7亿元,增长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