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再次放宽三类保障房准入标准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578 次 来源:陕西日报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从12月1日起,西安市将再次放宽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三类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3人及3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可申请廉租房。新标准下月起正式施行。
廉租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群体。保障方式分为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户型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租金标准为2.89元/平方米。
据介绍,此次调整扩大了廉租房的保障范围,3人及3人以上家庭,廉租房低收入标准调整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为1000元,原标准为615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1倍执行,即1100元,原标准为677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即1200元,原标准为738元。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5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
3人及3人以上家庭,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29982÷12×80%=1999元,取整为2000元,原标准为1732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200元,原标准为1905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为2400元,原标准为2078元。
限价商品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收入以下家庭住房困难,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至100平方米。
对于限价商品房,新标准规定3人及3人以上家庭,限价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即:29982÷12=2499元,取整为2500元,原标准为2165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750元,原标准为2382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为3000元,原标准为2598元。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销售价格由政府审定,销售方式为公开摇号。
此次调整,并未涉及经济适用房。依据之前的标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3人及3人以上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15元,两人经适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667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经适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8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