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次数:1338 次 来源:陕西日报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西安市人社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从今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原由市人社局负责征存的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委托下放各区,由各区负责辖区内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存。各开发区已取得行政执法授权委托的,负责辖区内建筑领域的保证金缴存。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继续按照《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负责做好辖区内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同时,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县、开发区农民工保证金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措施,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一是排查化解机制。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及行业系统内的用人单位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排查。二是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制定调解方案。三是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四是协调处置机制。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处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五是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