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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扎实落实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发布日期:2013-12-30 文章来源:西部网 浏览次数::463

西部网讯 为切实做好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省民政厅近日对各类服务保障对象进行了摸底排查,重点就特殊困难群体冬春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各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

省民政厅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把受灾群众过冬生活放在当前工作突出位置,确保受灾群众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看病等全面落实到位,要组织力量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和因灾倒损房情况进行再摸底,加快维修加固和重建进度;要扎实做好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物价波动适时发放物价补贴,缓解困难群众支出压力;要尽快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困难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救助服务,公开救助电话,对流浪儿童要发现一例,接回一例,“应救尽救、不漏一人”;在春节前,要把困难群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对因就医、上学、事故等造成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予以及时救助,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项政策和救助资金落到实处。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省厅及时拨付城市低保取暖补助金8091万元、农村低保取暖补助金1.7亿元、农村五保取暖补助金3036万元,按照城市低保户每户600元,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每户200元的标准,发放到户,保证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拨付城市低保对象电价补贴213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电价补贴5178万元、五保对象电价补贴907万元,按照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到户。全年累计下拨城市低保补助资金23.6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35.5亿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28亿元,医疗救助资金7.45亿元,临时救助资金3亿元。

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入冬前,省民政厅和市县乡三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349万冬春需要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情况。入冬后,及时发出紧急《通知》并组织工作组深入延安等重灾区,积极开展向贫困户送口粮、送衣被等温暖活动。近期,又及时下拨救助资金2.67亿元,优先关注重灾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城市三无人员。我省多次对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贴进行了提标,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城镇“三无”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800元,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是每人每月500元。截止2013年底,全省“三无”人员共计13835人,其中机构供养4307人,分散供养9528人,省民政厅下拨本年度城市“三无”人员补助资金3648.17万元。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我省福利机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全省有孤残儿童14682名,其中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残儿童3351名,社会散居孤残儿童11331名,全年共下达中、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07亿元。

流浪乞讨人员。2013年累计下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6256万元 ,省级救助管理经费300万元,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经费1500万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500万元,软硬件建设得到有效改善,较好地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截止2013年11月底,全省各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96006人次,其中成年人87548人次,未成年人8458人次;危重和精神病人医疗救助8228人次;自主返乡救助81425人次,护送返乡救助13413人次,滞留在站(医院)839人,安置329人。共救助困境儿童6038人,流浪未成人8458,返校复学705人,教育转化1143人,控辍保学1434人,关爱帮扶3526人,源头防治10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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