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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打造农民增收“升级版” |
发布日期:2014-4-18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浏览次数::1619 |
近年来,榆林市委、市政府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头戏,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多措并举,打造农民增收“升级版”。去年,榆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8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84元,位居全省第二,农民收入连续9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连续7年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发家致富是中国农民千百年来最大的梦想。去年,榆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占52.9%,比上年增长13.2%,是最大的收入来源。同时,转移性收入占8.6%,增长11.9%;财产性收入占5.8%,增长19.7%,是增长最快的部分。 针对收入构成,在家庭经营收入上,榆林市大力优化结构促增收,把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一村一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的务农收益。该市榆阳区麻生圐圙村是全省最大的养猪专业村,该村村民靠种养结合,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万元,85%的收入来自养猪。 在工资性收入上,榆林市支持发展劳务经济,结合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产业结构升级、拓展渠道,开发岗位,保障农民充分就业。该市米脂县陈家沟村是一个典型的劳务输出村,全村一半人口外出,主要从事各类工匠专业,劳务输出形成了产业化,农民人均纯收入接近2万元。 在转移性收入上,榆林市落实政策稳增收,把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作为主攻方向,通过粮食直补、农业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真金白银”,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不断增长。 在财产性收入上,该市盘活资产保增收,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主攻方向,让农村土地、房屋、林权等沉睡的资源资本化,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挥土地经营权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逐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配比例,释放改革红利。 近年来,榆林市有一批外出务工农民,已经完成了资本积累,他们带着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返回家乡参与新农村建设,成为引领农民增收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些回乡农民有的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的成为小城镇建设的投资主体,有的充当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新鲜血液,有的发展为农业开发的领军人物,他们为农民增收培育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增长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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